中国网10月26日讯 记者从下午召开的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中国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优先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
今年是大规模征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第一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对于从源头提高兵员质量,推进有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快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也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入伍享多重优惠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入伍服义务兵役,年初以来,教育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安部等部门以空前力度制定出台了一些列优惠政策,鼓励有志青年投身军营报效祖国:①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相当于免费上大学;②提前毕业和高职毕业班学生也可入伍:提前毕业和已完成除实习以外教学环节、翌年毕业有志于参军的高职毕业班学生也可报名应征;③优先培养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④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⑤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⑥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⑦就业安置优惠:享受国家关于义务兵退役的优待政策,由原征集地政府负责接收安置;退役后一年内落实工作的可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中央明确要求:确保优先征集高校毕业生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提出要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在没有批准高校毕业生入伍之前,不得批准地方高中毕业生等入伍。总参还要求各级兵役部门要明确,高校毕业生征集不受非农户口比例的限制,对报名应征合格的大学毕业生要全部予以接收。此外,有志于参军的女性毕业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为切实落实优先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任务,总参、总政、教育部等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赴各地进行征兵工作督查。
教育系统全力配合做好征集工作
近日,教育部下发文件,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育系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主动协助、配合省级征兵办公室共同开展政策及工作宣传;高校要一方面提醒预征对象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另一方面动员毕业生特别是那些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同时做好为毕业生补办预征手续、为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工作。
26日至30日,教育部与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活动,为有志于投身军队和国防现代化事业的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答疑释惑、解读政策。据悉,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在各地陆续展开,请广大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密切关注此次网上咨询活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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