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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新政策:法学专业本科生可报考法律硕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 10:22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实习生 李若楠 记者 刘昕璐 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报名正有序开展,今年,不少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惊喜地发现,此次他们新增加一个可报考的专业——法律硕士,据了解,在此之前法律硕士只允许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报考。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指出,法律硕士分为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在此之前,法律硕士只允许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报考,法学专业本科生想要在法学领域继续深造,只能报考法学硕士。“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一字之差,区别在哪里?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月明教授告诉记者,两者都是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范畴,所获得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只是侧重不同。“法律硕士是专业型学位,主要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属于学术型研究生,主要培养的是学术研究型人才。”

  对于国家教育部此次在招生简章中出台“允许法学本科生报考法律硕士”新政策,王月明认为就业压力是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就业压力之严峻是全社会关注的,国家教育部此次提出这一政策,就是为了缓解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压力”。另外,王教授也指出,新政策也表明我国研究生的教育培养重点从学术型人才逐渐向实用型人才转变,“这种培养重点的转变也能帮助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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