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2010研究生复试规则及安排公布。
一、复试规则:
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4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3分制);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科目:
英语(论坛)听力: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0日上午8:30-9:00(8:15入场,8:25停止入场);
考试地点:考前见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英语口语和专业知识综合;
复试时间见第三项时间安排,地点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再通知;
复试形式:口试为主,配合随时的板书回答。
三、时间安排:
专 业 | 资格审查时间 | 英语听力时间 | 复试时间 |
理论物理 | 3月17日13:30-17:00 | 3月20日上午8:30-9:00 | 3月18日上午8:30 |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3月19日8:30-12:00;13:30-17:00 | 3月21日上午9:00 | |
凝聚态物理 | 3月20日下午1:30 | ||
光学 | 3月20日上午10:00 | ||
天体物理 | 3月20日上午10:00 | ||
气象学和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3月21日下午1:30 | ||
核技术及应用 | 3月21日上午9:00 |
三、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地点:物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物理大楼中211室);复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再通知。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与复试费100元。(注:所有材料复印件都用A4纸)。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署名前两位)。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如期未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名单(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由于时间很紧,不再发书面通知。看到本通知后,请在3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务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确认,过期不候。
电话:010-62751734(3月15日全天) 电子邮件:yindan@pku.edu.cn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2010年3月13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