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兰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15年07月08日14:55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一、招生人数:75人。

  二、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复试时考核)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微博]出版社,2015版)。

  五、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9000元/学年。

  六、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微博]法学院,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0931-8913730,电子邮箱:flxyb@lzu.edu.cn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新浪考研官方微博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在职硕士2015兰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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