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选择报考点
1。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1、2、3、4的要求,正确选择北京市报考点。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应按公告1的要求选择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报考点。报名期间,将根据这些报考点的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适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考点分流。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为报考点;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填报信息
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拟报考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4)和所选择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三)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四)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0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其他
(一)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二)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或者填报信息有误申请退费的,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登录网报系统点击取消已交费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旦取消不可恢复),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四)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交费,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结算后进行退费处理。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
退费到账通常需1至7天,特殊情况可能延至半个月左右,请考生随时关注支付账户的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
(五)网上报名结束后,以下情况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1)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2)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
(六)凡符合在北京市报名参加考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报考201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北京教育考试院留存)和本人身份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公告1: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
一、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报考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参见下方北京报考点一览表)。
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1、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15北京印刷学院、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1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53中国政法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05北京工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1107北京理工大学、1108北京科技大学、1110北京化工大学、1133中国传媒大学、1154北京联合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4、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必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作为报考点。
5、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1116北京建筑大学为报考点;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该考点。
6、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应选择北京市的报考点,应选择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将根据以上报考点的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适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考点分流,请考生注意实时的网报公告。
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
●报考京内招生单位(10001 – 82001)→ 应选择的指定报考点
10001 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 1101 北京大学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 1102 中国人民大学
10003 清华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 1103 清华大学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 1104 北京交通大学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 1105 北京工业大学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11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 1107 北京理工大学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 1108 北京科技大学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 1109 北方工业大学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 1110 北京化工大学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 1111 北京工商大学
10012 北京服装学院 → 1112 北京服装学院
10013 北京邮电大学 → 1113 北京邮电大学
10015 北京印刷学院 → 1115 北京印刷学院
10016 北京建筑大学 → 1116 北京建筑大学
100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11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10018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116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0019 中国农业大学 → 1119 中国农业大学
10020 北京农学院 → 1120 北京农学院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 1122 北京林业大学
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 11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10025 首都医科大学 → 1125 首都医科大学
10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 11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 1127 北京师范大学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 1128 首都师范大学
10029 首都体育学院 → 1129 首都体育学院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 11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100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11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10032 北京语言大学 → 1132 北京语言大学
10033 中国传媒大学 → 1133 中国传媒大学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 1134 中央财经大学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1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037 北京物资学院 → 11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10038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116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0040 外交学院 → 1140 外交学院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11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0042 国际关系学院 → 1142 国际关系学院
10043 北京体育大学 → 1143 北京体育大学
10045 中央音乐学院 → 1145 中央音乐学院
10046 中国音乐学院 → 1146 中国音乐学院
10047 中央美术学院 → 1147 中央美术学院
10048 中央戏剧学院 → 1148 中央戏剧学院
10049 中国戏曲学院 → 1149 中国戏曲学院
10050 北京电影学院 → 1150 北京电影学院
10051 北京舞蹈学院 → 1151 北京舞蹈学院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 1152 中央民族大学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 1153 中国政法大学
10054 华北电力大学 → 1162 华北电力大学
11149 中华女子学院 → 1110 北京化工大学
1123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116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1141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116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11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141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116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1417 北京联合大学 → 1154 北京联合大学
11418 北京城市学院 → 116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1625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1166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12453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1104 北京交通大学
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 → 1188 中国科学院大学
1459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117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16402 长江商学院 → 116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80000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 1142 国际关系学院
8040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1154 北京联合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