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8年09月28日 13:46 新浪教育

  六、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现场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为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医学综合(分医学综合一和医学综合二)、护理综合、药学综合(分药学综合一、药学综合二)、教育学专业综合满分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2。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0单独考试英语;业务课一及业务课二参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

  七、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ujs.edu.cn)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审查、存档。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加试科目应为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学院自定,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情报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9。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九、有关政策

  (一)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参照“江苏大学2019级研究生学费标准”(http://yz.ujs.edu.cn/info/1014/1284.htm)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内,以集中授课等灵活形式非脱产学习。

  (三)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为吸引更多考生报考我校,学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等。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6000元/生/学年;学业奖学金为生均8200元/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0%、60%、20%);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A等奖30000元,B等奖16000元);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包括高水平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和“三助一辅”助学金等,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我校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五年制”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具体参考《江苏大学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实施办法(试行)》。

  (六)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具体参考《江苏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学校代码:10299(国标),办学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二)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前,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单独考试”)到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未经同意的考生的报名信息无效。单独考试招生指标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学院,不能调剂录取。

  (三)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样题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仅供参考。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及有关政策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发布,欢迎考生访问并查阅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工作通知。

  相关信息详见:http://yz.ujs.edu.cn/info/1012/16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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