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广东药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8年10月02日 12:02 新浪教育

  五、 录取

  按照上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习年限和学费标准

  学习年限:3年。

  学费标准:

  学校学术型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学校专业学位型“临床医学硕士(1051**)”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型除临床医学外其余类别、领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七、奖助体系

  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学校设立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省优秀硕士论文奖、校优秀硕士论文奖等奖励,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研究生学院电话号码: 020-39352060, E-mail:yjsc@gdpu.edu.com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亦可登陆报考学院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学院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3、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dep3.gdpu.edu.cn/yjs/index.php?s=/Home/Article/detail/id/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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