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10月04日 14:19 新浪教育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5。我校仅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兽医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我校今年暂不招收单独考试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网上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具体时间请注意查看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四)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我校对加分政策考生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并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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