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院各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如下,按学年分次缴付:
(二)奖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体系分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诚信奖学金三类。关于奖学金评定,可参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基本情况如下:
1。新生奖学金:新生特等奖学金人民币2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人民币10000元/生,三等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入学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获奖人数不超过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总数的20%。原则上各等级名额分配如下:特等奖10%,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
2。优秀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评定比例为本班级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约占20%,二等奖约占30%,三等奖约占50%。
3。助学金:我院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每月发放600元助学金,每年按12个月发放。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岗位津贴报酬为100元/天。
以上奖学金评定方法如有调整,按照入学年度的奖学金评定方法执行。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其他说明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我院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等信息自行采购参考书籍。
4。若上级部门在2019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5。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官方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招生咨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578126、2578369
E-mail:XNAIyz@xnai.edu.cn
网址:www.xnai.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125室,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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