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分享:使用中学语法 会用就是硬道理

2015年01月28日15:25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习得语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使用,背了很多语法规则,一张嘴就要思前想后,语病百出,规则背得再多,又有何用呢?反之,哪怕没有任何语法概念,只要句子说对,就已经检验了一切。所以,不管这“法”那“法”,说对就是“好法”,会用就是硬道理!

  小学生低年级就开始学英语语法的现象非常普遍,北京如此,想必小城市更会如此。前段时间,看到一朋友读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平时英语测试题中的“单词拼写”部分:我们(宾格)、他们(所有格)……,女儿一看就懵了:妈妈,我怎么一点也看不懂呢。女儿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所有格、主格、宾格等等。

  回家的路上,我口头考了女儿这些题:give(我们)、tell(他们)、This is(我的)book、This book is(我的)……女儿都答对了。我对女儿说:别管这“格”那“格”,用对就是“好格”,会用就是硬道理。

  要教小学生语法,这是一项没有必要、而且是很难完成的任务。且不说“主谓宾”,就连简简单单的动词、名词都不可能向孩子说清道明,尤其是汉、英在词性分类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比如,“看”(look),在汉语里应该是动词,但在英语里,却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如:have alook中的look就是名词),这类词有很多(walk, rest,talk,hurry…)。女儿这几天就连续碰到这类问题。比如,一篇阅读文章中同时出现sign和signature,她问我区别,我说“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动词”,女儿反问:“都是‘签名’,怎么一个是动词,一个就是名词呢?”我想,纵使我长了100张嘴,也无法向她解释清楚这个问题,于是给她出了两道填空题:(1)Please sign your name here。(2)Can you put your signature here? 女儿填对了。这样的例子英语里太多太多。我想,不管这“词”那“词”,用对就是“好词”,会用就是硬道理。

  我惟一和女儿讲过的语法只有可数和不可数名词,以及时态问题,而且,以大量的口头练习为主,语法讲解为辅。比如可数和不可数名词,孩子能够理解book,pen, desk之类为可数名词,也不难理解water, tea, coffee,juice等液体形态的为不可数名词,但是,rice, bread, soap, chocolate等又不是液体,明明是可以数的,怎么是不可数名词呢?如果列出一堆这些不可数名词,让孩子去背,只能记住一时。我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用它们。吃米饭、面包时,我就对女儿说:a bowl of rice(一碗米饭)、a piece of bread(一片面包),看到肥皂、巧克力就说:a bar of soap(一块肥皂),a bar of chocolate(一块巧克力)……

  当女儿把这些短语听熟了,我对她说:当你要说一件东西的数量时,不是直接加数字,而是前面常跟着像bowl, piece, bar, cup, bottle等这类词的,那么,这个词就是不可数名词。其实,这种教学方法就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而我们通常的教法恰好相反:“从理性到感性”,即:先教孩子什么是不可数名词,再罗列一堆这类名词,最后让孩子背诵与之相对应的量词。

本文节选自《林克妈妈》新浪博客,点击阅读原文

文章关键词: 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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