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由原中南财经大学与原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的一所直属教育部的人文社会科学大学,目前分为首义和南湖两个校区。全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2002年我校将有33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80名。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2)报考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一九六二年九月一日后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同等学力者的条件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毕业生,具备2年或2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即2000年7月1日前毕业者)。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我校MBA教育中心办公室报名、考试。录取后全部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6)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200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报。
三、报考地点:200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分两处进行,设立首义校区和南湖校区两个报名考试地点。请考生务必注意区分。其中,法学院下的各专业在南湖校区报考,其他各专业均在首义校区报考。外地报考考生,请按所报专业将有关报考材料分别寄至各校区。
首义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邮政编码:430064;电话:(027)88044542南湖校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邮政编码:430074;电话:(027)87516904;
四、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需本人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有关报名点、进行机读摄像。在职的各类进修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学教师须持县以上教委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外地考生可在当地地、市以上招办报名点报考。但同等学力报考者(即大专毕业报考者)必须到我校报名点报考。凡未在我校报名点报名的同等学力报考者一律无效。
(3)凡在我校以外报名点报考者,必须将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连同其它报考材料按规定时间一并寄送我校研招办。逾期无效。
(4)考生在填写《报考登记表》的报考志愿一栏时,必须填写准确,凡未填写的由我校指定,考生不得更改;考生在填涂报名卡时,必须准确涂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考试科目三者的代码和名称。
(5)在报考过程中,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考生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是指考生档案的所在单位。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不得在考生报考材料上签字、盖章,否则,一经查出,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初试科目总共五门,其中经济管理类研究生国家统考政治(文)、外语、数学等三门,法律人文类研究生国家统考政治(文)、外语等二门,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
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
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政治(文);数学(三)、数学(四)。
六、附录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附录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附录三(各学院联系电话)
九、我校将在网络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欢迎各位考生上网查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址:www.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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