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
华东政法学院二〇〇二年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院法学硕士(9个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02年共招收各类研究生330名左右 。
二、往届生的报考登记表必须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并附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寄到我院;应届生的报考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同意,否则不予准考。
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五个专业对国家计划内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5000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培养费10000元,其余各专业上述费用分别为4000元和9000元。此外,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学年收取住宿费1500元。
四、我院向在读研究生提供各类奖学金,鼓励研究生贷款助学。
五、报考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已取得学士学位。
六、同等学力必须是大专(法律硕士必须是非法学专业大专)毕业两年以上且符合我院规定的条件之一:1、必须通过大学英语(或其他外国语语种)四级考试;2、必须取得专升本六门以上单科合格证书。报名时应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附在报名登记表中寄到我院。复试时须另加试两门法学主干课程。
七、欢迎访问我院主页:http://www.ecupl.com/index.htm
八、专业
单位代码:10276
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邮政编码:20004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2071672
联系人:郑雁秋
华东政法学院二〇〇二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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