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是:
从2002年起,参加五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报名具体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生产税务代理满两年;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3.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5.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6.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7.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8.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9.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10.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11.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1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2.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地点: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建工集团培训中心院内)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bjpta.gov.cn)。
报名时间:2001年12月17日—12月21日
考试时间:2002年6月7日—6月9日(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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