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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火爆 1月30日前报名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2/01/17 09: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李术峰)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于1月15日开始,许多省市的报名点出现异常火爆现象。对此,司法部司法考试司负责人提醒广大报名者,报名不必着急,只要在2002年1月15日到30日期间报名即有效,各地报名点将随时按规定提供周到服务。

  今天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北京33中学的国家司法考试北京报名点,发现这里早已排起了百余米的长队,报名者在寒冷的天气中耐心等候着。负责维持秩序的北京市律师协会
副秘书长李冰如说,原来预计15天内会有15000人报名,现在已经调整到20000多人了。昨天有近1300名报考者领到了准考证。今天上午两个多小时,又发出了590张准考证。他分析,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出现火爆势头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具有法律大专文凭的报考者今年是最后一次参考机会;二是国家司法考试的“三考合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三是去年律师资格考试停考一年,使许多考生“挤”到今年来报名。

  在报名大厅入口处,贴着一张北京市司法局的“启示”,内容是提醒广大报考者不要急于在近几天报名,不要为长时间排队耽误了工作。为了做好报名工作,北京市报名点的工作人员从上午8点10分就开始工作,比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下班也拖后了将近2个小时;中午的休息时间也取消了。记者发现大厅内填表桌旁座无虚席,审核、收费、填表、录入、领证、咨询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是紧张有序,工作人员难以抽出时间接受记者采访。

  负责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反映,报名者的素质相对较高,从报名开始到现在秩序较好。报名者对报名点的工作态度和效率也表示满意。来自石景山区司法局的李先生说:“报名排队‘纪律’很严,我这个本系统的工作人员来报名也要排队,请了一上午假,等了近3个小时才拿到报名表。”(完)

  新闻背景:国家司法考试——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必经门槛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李术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于2001年10月31日联合发出公告,发布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法官法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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