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不指定任何单位举办司法考试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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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01/25 12:0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日前,本报连续报道了国家司法考试培训班出现的混乱情况,引起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今天,新近成立的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有关负责人郑重声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单位举办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辅导。目前,社会上所举办的各类考前辅导班、培训班,均属社会自主办学行为,与考试组织部门无任何关系。
据分析,目前培训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乱承诺、乱收费,“拉大旗做虎皮”,打着国家司法考试组织者名义,广告上充斥着“考试教材编写和命题、抽题的专家出模拟试卷”、“命题级核心专家亲自讲解授课”等等。 司法考试司有关人士称,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真正的命题组成员怎么敢去给辅导班讲课、编制模拟题,这可是泄露国家机密!更何况目前参与命题组的老师并未确定”。 据了解,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向全国范围的法学院校、科研单位和从事审判、检察、律师工作的专家、学者广泛征集试题;第二步,对征集上来的试题,组织专家集中封闭审题、筛选、整合,将合格的试题录入题库中备用;第三步才是命题、拼卷工作。 考试司负责人称,对参与命题的人员,司法部也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参与命题的老师绝对不允许编写或出版考试辅导资料,更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进行考前辅导,所谓命题老师授课、出模拟试卷的广告纯属无稽之谈。 据透露,为了严肃纪律,《国家司法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即将颁行。违纪处理办法不仅仅针对参考人员,对于参与命题者和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都会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对于在考务工作中有严重过失和舞弊行为的,要依照国法、党纪政纪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记者崔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