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 日前,山东一位考生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中心《关于通报200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作弊人员通知》中对他的处罚决定。
这位山东考生叫王司军,在山东一家医院工作。据他说,2000年6月,他在山东工业大学参加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西医综合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没有发生什么事,只是提前交卷走了。后来,考研的分数出来了,但是他的成绩却找不到。2001年3月28日,王司军再次报名参加考试,却发现自己报不上名了。第二天晚上11点,山东省学位委员会通过传呼告诉他,因为他携带资料入场,构成作弊。根据有关处罚规定,不仅取消他当年考试或成绩,并从下一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王司军对于这个处罚莫名其妙。后来他看到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报考试作弊人员的一份通知,才发现其中有他的名字。于是他将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该通知中关于他的处罚,保护他的受教育权。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行政起诉。
今年1月,他来到北京,3月18日,他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告上法院。据了解,考生不服作弊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全国还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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