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豆豆(老爸)突发奇想地在电话里对我说:
“妞妞,你把留学六年的经历写本书,和大家分享一下你留学的感受,也好练一练你的中文。”“写书?用中文?开什么玩笑?你知道我有多久没写中文了吗?”豆豆真可爱,怎么这么幽默,我心想。拿到哥伦比亚大学的通知书,回国办签证的时候,豆豆又把他那个“笑话”很认真地对我说了一遍。我清楚老爸的个性,所以嘴巴上答应着,可依然有点爱理 不理,心里对写书的事也毫无头绪。这怎么可能?好不容易回到家,我理所当然地要好好享受一下。所以,回国的头两个月,我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为自己充电:去云南旅游,感受丽江古城别具一格的美;看《流星花园》,在笑声中欣赏道明寺的酷和花泽类的柔情;看最喜欢的Channel V,发现周杰伦讲话虽然有点口齿不清,却很了不起地兴起中文R & B音乐的流行;疯狂地迷上网球,很荣幸地得到几位名师指点(张教练、阿帆、文佳、刘硕);和久违了的朋友们(陈小颖和黄小涛)到处吃吃喝喝,尤其TCBY是每天的必需品。直到有一天,整理自己旧CD的时候,发现那张903 DJ送我的经典英文专集安静地躺在CD架上,封面覆盖着落寞的灰尘。那一刻,感觉很blue,为了这张曾经最爱的CD,也为了那一段尘封的记忆。在动人的“Try to Remember”的音乐中,我仿佛听到了903 DJ的声音,看到了十六岁的蓝天,回到在英国属于阳光的日子里。刹那间,所有的感觉都回来了。我决定动笔,因为不甘心就这样让那一段绚丽的过去住在灰尘里。一个多月没日没夜的写作日子,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累,却也很满足。我一直以为写二十页的报告就很了不起了,从没想到自己也可以写出沉甸甸的这么一大叠稿子。爸爸妈妈的初衷是希望我和大家分享留学六年的经验,作为准备出国或想出国的小留学生们一个参考。写着写着,我觉得我希望和大家分享的不仅仅是在英国的生活,更多的是我们的故事、我们的成长、我们自以为是的苦恼和困惑。尽管故事发生在外国,我仍然希望你们可以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影子。因为,十六岁是不分国界的。到现在看这叠稿子,觉得很好笑也有点丢脸,因为里面写的都是些糗事、傻事、心事、没有道理的事,光想到就脸红。所以,我也心甘情愿地被朋友们和读者们笑上几天几夜。书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真实的,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每个故事在发生的时候,我们都不以为然,看不见它们的独特之处。然而,多年后回想起来,再把它们搬到纸上,才惊讶地发现曾经被我们认为无聊的留学生活是那么的富有色彩,那么的快乐,也那么的令人回味。音乐人在Felsted毕业后真的上了牛津大学修建筑设计,但也没有放弃他的钢琴,听说他义务在教堂里教小朋友弹琴。篮球明星北上在约克大学念经济,每天依然疯狂地打篮球。听到那首“斗牛”的歌时,我第一时间就觉得和他很像。胖胖在我们毕业后也毕业了,现在在加拿大最出名的理工学院Waterloo University修计算机工程,每半年到IBM实习。乔安娜以出色的成绩考上了美国著名的茱丽叶音乐学院,主修小提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和杰瑞德经历了风风雨雨,至今仍然在一起。903 DJ上了华域大学的法律系,而我们也从此开始了越洋的恋爱。时间、空间、距离、年轻,这一切都成为我和903 DJ之间的阻碍和考验。乔安娜和杰瑞德鱼和水的爱情,还有我和903 DJ绵羊与海豚的恋爱到了美国之后,会是怎样的呢?美国的大学生活,是另一番意境,是全新的体会。本来打算一本书写完英国和美国的生活,没想到光写英国那两年就一发不可收拾,所以美国的部分就只能作为第二部书了。《长翅膀的绵羊》从开始动笔到出版,我衷心地感谢豆豆的突发奇想,妈妈呕心沥血的文字校对,兰妮阿姨持续不断的鼓励,春彦叔叔生动且富有心思的插图,黄哲加班加点地帮我修改错别字(毕竟是有一阵子没写过中文了),出版社周老师对我的初稿的肯定,特别是她十三岁女儿在看完稿子后从以前的抗拒出国到现在的期待出国,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当然,还有网球和我的网球教练们,丰富了我写作以外的时间,再加上种车厘子的农民伯伯和发明TCBY的人,因为好吃的东西是灵感涌现的源泉。Last but not least,我要谢谢你们,每一个读者和每一个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写书,你们的每一份感想、每一个建议对于我来说,是感动,也是鼓励,同时也让我有继续写的冲动和动力。《长翅膀的绵羊》里有我要说的话,我要分享的故事,而不是纯粹过来人的经验和道理。因为,十六岁,说不出道理。在英国的校园里,很多糗事、很多傻事、很多没有道理的事……但是,很美!
2002年4月于美国丹佛
关于作者经历篇:生于1979年4月22日,属羊,金牛座,Generation X。
随你信不信,我第一次住校是三岁半,在广州东方红幼儿园的时候。那时,爸爸妈妈工作忙且要应付考试,便把我送进当时唯一住读的幼儿园,一个礼拜回家一次。虽然小,对住校的记忆还是很深的,尤其是关于大便的校规:只许早上大便。小朋友在其它任何时候上大号都会被骂,我们都感觉很冤枉:谁能控制便便?但是,这并没有让我对住校产生恐惧。记忆更深的是每天晚上临睡前可以和小朋友疯上一阵子,这是作为独生女在家无法享受到的快乐。大概是这个原因,十六岁时我对于离开家并没有什么很大的感觉,不觉得可怕,也不觉得了不起。
学生生涯的头三年是在培正小学度过的,在班上属于默默无闻、肯努力的好学生。如果那年的班主任喜欢我的话,会给我当个小队长,仅此而已。1988年,我们全家因为爸爸工作的关系转到深圳,我也转学到深圳的实验学校(小学部)。既然是“实验”学校,当然少不了点与众不同。那里小学是五年制的,初中四年,高中两年,而且那里的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学英文。对于从未接触过英文的我来说,我有足够的理由留一级,慢慢补上拉下的功课。可是,在那个年纪,我已经知道丢脸是怎么一回事,硬是不愿当“留级生”,还是升上四年级。为了跟上大家,我几乎放弃了所有玩的时间,每天晚上去老师家补课。教中文的朱老师和教英文的乐老师是我见过最有耐性、也最好的老师,因为她们,我竟然在期末考试总分全年级排名第二,英文全年级第一。(嘻,这种光辉的事总是记得很牢的。)那一年,好事总是接二连三的发生,我糊里胡涂地被选为副大队长,写的两篇作文被深圳广播电台广播,担任学校各种活动的组织和领袖人,每天也像顶着光环一样的生活。所以,到现在为止,我深深的相信一句俗语:树挪死,人挪活。要是我没有转学的话,我永远也不可能有机会当什么学生头。
照理说,我应该顺理成章的升上实验学校中学部。1990年,深圳外国语学校成立,招收第一批新生,我也大胆地去报考。当时的规定是,不管多少人报考,只收50个学生。考试很严格,又是听力,又是口试,还要看总评,但我并不太紧张,因为觉得反正考不上也可以上实验。我想,因为不紧张,所以发挥得还不错,运气很好的成为第一届五十名学生中的一员。这么一来,我又可以少上一年学,哈哈。不过,高兴归高兴,之前小学少上一年的苦头我在中学里可尝尽了,尤其是数理化。深外的校长老师们知道喜欢外语的学生多半属于理科弱的那一类,所以更加地在理科方面要求我们以确保高升学率。这样一来,我的理科成绩一直惨不忍睹,直到出国以后。
1995年,小留学生还没有流行的时候,我去了英国,又有一种是试验品的感觉。无可否认的是,我还满喜欢当实验品的感觉,虽然有点冒险。因为,我感觉自己是Leader,不是Follower。在英国发生的事,该说的不该说的你们都可以在《长翅膀的绵羊》里看到,在这里就不让你们费神了。
1997年,考上University of Denver (丹佛大学),来到美国。在美国四年多的经历,更是翻天覆地的有趣且令人回味,这一切我将会写在《长翅膀的绵羊》续集里面。现在嘛,大学毕业,在打工的同时准备9月份去哥伦比亚大学上硕士。我到现在还不敢相信,自己已经念硕士了。回头想想看,出国已快七年。曾经以为:大学四年永远不会过去,自己永远不会二十岁,所有事情都会按照我的想法发生。
当然,这些都只是曾经。
个性篇:
照理说,自己应该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可是,到了写关于自己的这个节骨眼上,我还真有点无从下笔。不同的人,对我的评价相当的不同,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这些都是构成我是我的元素。
爸爸妈妈的朋友们,觉得我很勇敢,很独立,很成熟,那么小就一个人出远门。
老爸老妈觉得我好象长大很多,可是一回家怎么还是和以前一样,东西乱丢,重要的事情总是一拖再拖。
至于朋友们的评价呢,大部分都比较狠一点,基本上不外乎与Air Head (空气头--没大脑),少根筋,超容易丢东西,有点笨笨的,喜欢睁眼说瞎话,讲话狠但很好笑,自恋加上不要脸,爱吃又怕胖,容易自我催眠,会读书但更会玩。刚听到的时候的确有点不爽:也太坦白了吧?转念一想,其实这样的个性也很可爱啊,反正我还年轻。(唉,不要脸和自我催眠的个性又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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