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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辅导:《税法》考试复习指南(9)

http://www.sina.com.cn 2002/08/30 11:50  中国名师教育网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作者:刘承志

  一、重、难点提示

  本章的重、难点主要有:纳税义务人;税率的确定;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环节和地点。

  二、学习要点讲解

  (一)纳税义务人与税率的确定

  (二)、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下列情况应注意: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3、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若免征或者减征"三税",城建税同时得到免征或者减征。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应纳税额大小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

  第一、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第二、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税收的减免

  三、典型试题分析

  1、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1999年)

  A.纳税人滞纳营业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B.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被处的罚款

  D.纳税人偷逃消费税被查补的税款

  答案:BD

  分析: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城建税也减免;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

  2、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50元。()(2000年)

  答案:√

  分析: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的居地适用税率计算代征代扣的城建税。应代缴消费税=(40000+5000)÷(1-25%)×25%=15000元,代征代扣城建税=15000×5%=750元。

  四、思考与学习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是如何规定的?

  2、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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