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
郑晓玲
就读院校:河南大学
实习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要说深圳的“实习律师”可是大把大把的,几乎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有几名,可郑晓玲却是记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求”来的……其实,她也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实习生,一名来自河南无名小地的无名女孩,眼前也蹙着两条小眉毛,跟许多刚获得律师执业证的小律师一样愁着如何扩展案源。
促使记者不断追查郑晓玲的原因皆源于3个多月前的一幕:在一次开庭中,她———很明显的一名小实习生———一直在旁边给律师递材料、记录,只是在辩论时,她突然声音宏亮地(没想到那么娇小的她竟然有如此响亮厚实的声音)发表了一通反驳意见,直击对手痛处,引用法条干脆利落,只字不漏。这一幕一直盘旋在记者脑中挥之不去,那种初出茅庐的稚嫩掺杂着一股激情,一种对法律无比尊敬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个子、瘦身材、近视镜、素面朝天,郑晓玲一副小女孩形象,那身高跟鞋、小皮包、正统套装的“包装”远没有达到跟她契合到严丝合缝的程度,“没办法,要做我们这一行,给客户一种可信任感非常重要,我长得又小,所以就得硬往成熟、稳重打扮。”通过一年的实习期,郑晓玲刚刚拿到律师执业资格证,也就是说她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挂牌营业的律师了。“按严格意义说,律师是没有‘实习律师’这一说的,因为不经过实习期就拿不到律师执业资格证,也就不能称为律师,虽然在实习前你已经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我们的实习要经过司法局专门审批,然后发给你一张实习证,上面用大红字标明:持此证者不能单独执业。所以,我们的实习跟别的行业的实习不太一样,是法律特别规定的必经程序,也是成为一名真正律师之前的必经程序,时间为一年。”郑晓玲说话有板有眼,手势非常有力度。
一年前,拿到实习证的郑晓玲跳跃着走进了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大门,成了众多实习生中的一员,“我从小的理想就是做律师,甚至连做梦都是成为律师,所以那时的心情不用说都知道的了,但高兴没多久,我发现要做一名真正的律师远没有想像的那么容易,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竟然有那么多学问,现在想想,如果没有指导老师的悉习指教,真的很难把握。”就这样,郑晓玲一步步学会了如何把客户提供的一大堆资料理出头绪,迅速给客户一个明确的法律意见,如何“用确切的证据证明确已发生的事实”、如何“用现有的事实推出合理的事实”、如何在开庭时“冲破对方的迷阵,运用证据与对手质证”……通过无数次观摩和专门指导,逐渐成长起来的郑晓玲对自己的指导老师充满了感激。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追逐,郑晓玲真正体验到了律师的辛苦,有时为了查验一条证据可能要跑几个部门,翻阅大量的资料,条文几乎都要倒背如流,“我以前一直认为律师的真正快乐应该在自己替当事人打赢官司的时候,而当事人也一直以是否能打赢官司来评判一名律师,可我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实习和实践,却发现这其中还有一种外人无法感受的快乐:当律师几番努力认定的案件事实与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基本一致时,那种成就感可真是妙不可言,所有的辛苦都化为无形。”当事人对官司胜败的关注来源于利益,而法院对律师的认可,则是国家法律对律师适用法律能力的认可。谈起这些的郑晓玲,小脸上洋溢着动人的光彩。
对自己即将开始的律师职业生涯,郑晓玲除了期待,更多的是凝重的思考:“因为法律的过于专业性,人们自己运用法律存在难度,才产生了律师这一社会分工,所以律师所扮演的是一个法律适用者、维护者,法律就是他们惟一的武器,在某种程度上说,律师的工作甚至决定着老百姓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度如何。虽然人活在世上首先要赚钱谋生,但如果一名律师把钱放在了一个排他的位置上,伤害的不仅是自己的声誉,损害的更是国家的法律,失去的是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
看着郑晓玲离去时并不没有因高跟鞋、职业套装而袅娜起来的身姿,记者在心中默默祝愿:小律师,一路走好。(本报记者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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