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 赵清
背景:“自主招生”就是允许高校在同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不受1∶1.2调档比例的限制,自主提出调档比例,择优录取。今年,江苏省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择了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六所院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尝试。其中,南京大学、海河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是第一次尝试“自主招生”。
今年,南京大学(以下称我们或我校)首次进行“自主招生”,先是向社会公布了《南京大学2002年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方案的主体内容是针对两种类型的考生可以破格录取:一类是学习成绩一贯优异,平时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名列省重点中学前列者。另一类是有特长者,如学科竞争获奖者、科技创新及发明者、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等。上述考生要视其获奖等级、优异程度分别给予学校录取线下降20分或一本控制线上破格录取的待遇。
在具体操作上,我校贯彻“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认真把好每一关。首先,由学生依据条件自愿申报,经所在中学推荐报我校。学校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被举报者,派专人前往中学核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优录政策。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从今年录取情况看,共有150名“自主招生”对象进入南京大学就读,其中成绩优异者71人,学科竞赛获奖者34人,文艺特长生8人,体育特长生34人。绝大部分学生都达到了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线603分,只有15%的学生未达录取线,学校也按照事先允诺的条件予以破格录取,效果令人满意。
从我校的实践,我们认为“自主招生”的意义在于:
1.扩大了高校的自主权,有利于高校的人才选拔。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人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主战场输送合格人才的重任。因此,在如何选拔人才,选拔什么样的人才等问题上最具发言权。
2.体现了“不以一次高考成绩论英雄”原则。“自主招生”的实行,使得一些优秀的学生不会因高考偶有失误而失去就读理想中的高校的机会,更能使一批学有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文艺、体育特长生的进入,也会极大地丰富校园生活,对校园文化的建设大有裨益。
3.对择优录取原则进行了新的诠释。传统的观念上,“择优”只是择高分,谁的高考分数高,谁就优秀。实质上,优秀应是全方位,包括德、智、体、美等多个方面。“择优”应是在一定分数范围内,选拔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1.“自主招生”被某些人理解为“自由招生”,高校想招谁就招谁。其实,各个学校都是按照公布的方案认真履行择优录取的原则,不会滥用自主权的。这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工作,让广大考生及家长理解、接受。
2.一些地区,部分中学存在着“选良不选优”,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如何确定“自主招生”的对象是高校的一个难题,是依据中学的推荐,还是通过“加试”来确定,值得探讨。
3.“一女嫁二夫”的现象还存在。某些考生先申报一所或几所高校的“自主招生”作为垫底,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另择他校。“自主招生”的政策对高校有较强的约束力,而对考生没有限制,只能以诚信作约束。
综观今年江苏省六所院校的“自主招生”,我们认为效果良好,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从严格定义上讲,这种改革还不能称为“自主”,只是在录取过程中,给了高校一定的自主权。目前,新一轮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正在全国各地展开,考试形式、考试次数、考试科目的改革在部分省(区市)进行,但这些改革都是在各地方招生部门中进行的,而培养人才的主体——高等院校的招生改革还未开展。因此,我们希望通过六所院校在江苏省“自主招生”的改革实践为高等院校的招生改革积累一些经验,为今后一所院校单考或几所院校联合单独招生考试起到促进作用。
(作者系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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