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北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继续做好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工作,2003年北京市将在规定院校范围内重点引进紧缺专业、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去年年底下发的《关于北京市200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非北京生源接收条件为:
一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院校和市人事局确定的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引进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所招收的非北京生源必须在北京市所紧缺的23类专业人才之列。
二关于所接受非北京生源的毕业院校范围应在所规定的281所院校北京49所中选择。
三学历应为本科以上毕业生。其中研究生、双学士和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毕业生仍可不受专业限制被引进北京。
四接收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其英语水平最低应通过国家四级水平考试其他语种暂不做规定;对于体育及艺术类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暂不做规定。
五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一般院校毕业生不允许有补考,重点院校毕业生允许有两门补考。
六应聘到机关工作毕业生,必须持有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00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审批时间为:
春季毕业生从2月1日开始,暑期毕业生从4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由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报送材料,5个工作日后,领取审批结果。
被接收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落户;接收单位没有集体户口,又无法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落集体户口。
北京市2003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49所北京院校名单: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化工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新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石油大学北京校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区、中华女子学院。
23个紧缺专业包括: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类、英语、经济学、法律、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生物制药、环境工程、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建筑类、工业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汽车制造与维修、中文(师范类)、数学(师范类)、英语(师范类)、物理(师范类)和计算机(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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