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高考期间北京地区考生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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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5/27 18:32 北京晚报 | ||
一、注意劳逸结合,调整心理状态,减轻心理压力,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预防疾病,积极应对高考。 二、注意饮食卫生,加强营养,考前及考试期间尽量不在外用餐。 三、学习、居住场所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不与“非典”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尽量不接触陌生人,不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从5月24日开始测量体温,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如有发热、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等症状须及时就诊,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六、提倡步行、骑自行车赴考,或乘坐高考专用车赴考。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确诊为“非典”或“疑似”的不得参加考试,不准进入考点。 八、每科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准考证》、《健康状况登记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拒绝接受检测者不允许参加考试,不准进入考点。如有发烧、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须出示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诊断证明。 九、进入考场时须出示《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并自觉接受监考员查验身份。 十、考试过程中,在不影响监考员查验身份的前提下,允许戴口罩答题。 十一、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并服从监考员安排。 十二、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要求依次离开考场,立即离开考点,不聚集,不讨论。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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