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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重要内容提示--宪法

http://www.sina.com.cn 2003/05/30 23:46  新东方教育在线

  基本要求

  应试人员应当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明确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了解和掌握我国的基本制度,明确和把握国家在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过程中的基本国策;了解和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特点,以及国家机构的有关问题,明确和把握公民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了解和掌握宪法实施、解释、修改、实施保障等问题
,明确和把握宪法在从字面宪法到现实宪法转化过程中的相关环节 ,从而理解并在实践中切实推进依法治国。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词源(古代意义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近代意义宪法的区别)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分类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我国现行宪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三次修正)宪法的分类(资产阶级学者的宪法分类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宪法分类)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确认和巩固作用限制和规范作用指引和协调作用评价和宣传作用

  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宪法的渊源(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宪法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第六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

  第七节 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的概念宪法关系的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宪法关系的内容(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宪法关系的客体

  第八节 宪法与宪政

  宪政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国体概述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爱国统一战线)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三资”企业)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体概述(政体的概念和种类政体与国体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第二节 选举制度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第三节 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结构形式概述(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一国两制”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导方针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公民和国籍公民与人民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公民权与人权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主体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及合法权益)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履行基本义务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务)

  第四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致性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的人民性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国家主席的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第四节 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会议制度)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审计署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责任

  第六节 地方国家机构

  行政区域划分(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第七节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法院的职权)法官(法官的职责法官的义务和权利法官的条件和任免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的等级法官的奖惩)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检察官(检察官的职责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检察官的条件和任免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的等级检察官的奖惩)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第一节 宪法实施概述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和综合性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宪法实施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最高权威性原则民主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宪法实施的条件(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

  第二节 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第三节 宪法的修改

  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无形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审定起草议决公布)

  第四节 宪法的实施保障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政治保障法律保障组织保障依靠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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