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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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6/06 15:05 课堂内外-高考金刊 |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98号(730000) 电话:(0931)8912116 网址:www.lzu.edu.cn 录取规则: 除英语专业要求中学学习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招生过程中对男女比不做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90分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90分以上;外语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分别在100分、90分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原则上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开档线上或上一志愿60分级差与第一志愿或上一志愿考生同等对待。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专业录取顺序,录取时专业级差为20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专业课(术科)分数按照兰州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划线标准执行。具体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线上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兰州大学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专项无息贷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奖学金、减免学费、减免专项无息贷款、困难补助、社会捐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新生入学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若经济上仍有困难,可申请专项无息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学习成绩优秀者可获多项奖学金。 本文内容摘自《分数线--2002年全国高考各类分数线汇编》,版权所有,严禁复制!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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