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时间有调整 考试颁证亦有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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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6/25 13: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6月24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我省非典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对7月份的自学考试作出重新安排。 将原定于7月5日至6日举行的全国统考课程的自考延期至10月18日至19日进行。省级命题课程的考试也延期至同期进行。学历文凭考试时间和课程不变,但在省外参加助学或实习的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的学生不得返湘参加本次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视情况,尽可能在 省教育考试院还为做好第40次、41次自考毕业证书颁发工作作出规定。这两次颁证的毕业条件,按《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进行;对于2002年底以前按原专业计划考完全部理论课程,并在2003年底以前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仍按原计划办理毕业手续;2002年底以前取得全国英语三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入籍考生,在执行新计划毕业条件时,其三级统考合格成绩可替代英语(二)的考试成绩;疫区考生以及在非典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档案不能及时转出,考生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相关毕业手续,实习、实验、毕业论文未按原计划完成的,毕业时间仍按原规定办理。(本报记者 何国庆 实习生 周政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