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面试将于9月底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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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03 11:08 厦门日报 | |||||||||
具体办法已经拟定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日前发出《关于福建省2003年秋季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面试的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面试工作将于9月底前结束。
面试方法:由各设区市制定,要做到公平、公正。 面试试题:由设区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制。试题应具有效性和可测性,内容主要侧重于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评委:由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考官与用人单位选派的考官组成,考官人数为9人。用人单位考官人数不得多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评委设主考、副主考各1人,主考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担任。 面试考生:要从笔试成绩进入省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个别职位考生成绩上笔试合格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3倍的,按照上线考生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果个别职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用,但面试前应将这一要求告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的分组和出场顺序应采取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须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经省主考机关批准后,可在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直接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 面试评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宣布。 每场面试前30分钟,考官须要先集中到指定地点,由主考和监察人员当场拆封取出面试试题,考官先熟悉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然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前考题属绝密资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