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均要参加四类培训 不合格人员将被清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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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21 09:47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中新社电记者昨日从中组部、人事部获悉,我国每一名公务员在2005年前都要参加年均12天以上的脱产四类培训。按规定应当考试而未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进入县乡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据悉,这四类培训分别是: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
会议还表示,今年各地要对违规进入县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凡推行公务员制度后,按规定应当考试而未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进入党政机关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