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为河北省寒门学子助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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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28 10:15 中国青年报 | ||
农村信用社可以深入学生家庭调查,贷款人容易界定;以学生家长担保方式贷款,金融单位风险小;在学生家乡办理,到期后追讨容易,还款率高—— 本报石家庄8月27日电(记者许海涛)高校开学在即,今天,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三部门再次下发通知,落实为贫困大学生发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这是河北省有关部门40天里第二次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助力。 所谓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即在大学生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一种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具体经办,各级财政贴息50%,学生自行负担50%。发放对象是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在河北省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当地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个人。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贷款中心主任王骏驰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今年河北省为高校新生下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额度是1.156亿元。 据悉,河北省在校大学生47.3万人左右,其中7.1万人是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比较困难。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以来,河北省财政累计下达指导性计划额度1.7亿元左右,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高校贫困大学生办理此业务额在5000万元左右,其中助学贷款手续繁杂、风险大、追讨难是商业银行难以有效开展此业务的主要原因。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贷款中心主任王骏驰说,与高校集中办理的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助学贷款将有效缓解供求矛盾:一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人容易界定,农村信用社可以深入学生家庭调查;二是以学生家长担保方式贷款,金融单位风险小;三是由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家乡办理,到期后追讨容易,还款率高。 2001年以来,河北省沧州、廊坊两地农村信用社先后发放小额贷款,解决农村贫困学子上学难问题。沧州市信用联社业务总监鄢福立说,截至今年7月底,沧州农村申请办理此类小额贷款人数579人,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金额600万元左右,按时结息还本率达到100%。 今年7月,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颁布《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王骏驰说,该贷款优于小额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小额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利率执行,不上浮,且财政贴息,免征营业税。 《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学费为主,实行一年一贷,每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以第一笔日期为起始日期计算,一般不超过8年,学生可在毕业第一年开始偿还,也可提前还贷,或到期利随本清。 为了保证专款专用,该办法同时规定,高校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不支付现金,开出电汇单,并注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字样,直接划转贷款学生所在高校。 王骏驰说,河北省内高校就学的老生也可以享受此类业务,他们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校同级财政贴息。学生贷款中心下一步将联合其他金融单位,为城市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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