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录取公务员将开始体检 体重限制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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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1/21 18:0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今年下半年广东省录取国家公务员笔试已经结束,不久后将对成绩合格(加面试)者进行身体检查,记者昨日从人事部门获悉,今年的体检标准仍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取消对考生体重的限制。 据介绍,去年年底,广东省曾对招考公务员体检作出部分调整,其中乙肝五项检查和身高、体重的判定标准调整为: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1年或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的乙肝病
另外,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有特别要求:其中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且肝功能正常。(记者何达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