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被免职也同样可申请劳动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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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2/31 16:09 好工作 | |
我于今年8月被发文停职审查,8月底公司调查结束,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结果;9月1日我要求复岗补足工资继续履约。公司回复,我已经被免职,而且是从7月8日开始实行。 我想申请仲裁,不知是否能够受理?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我再挂号致函要求公司答复,申请仲裁时效期限是否可以重新计算?此外,迄今为止公司不肯与我解除合同(2004.12.31到期),实际上就是逼我提出解除合同,那么我应该怎么办? 读者:吴先生 吴先生:你好! 免去职务与解除劳动关系不一样。一般来说被免去职务有可能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从你的来信中,我无法看出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公司免职?那我只好从两种结果来分析你的事情。 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将你免职,你可以以"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岗位"而申请劳动仲裁。你提出关于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问题,那你就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才行。没有充分的依据,仲裁部门是不能轻易认定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最好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向对方做出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意味着双方是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为什么还要反悔再申请劳动仲裁呢?你反悔,对方就不反悔吗?一定要权衡一下利与弊再说。 如果在申请仲裁的同时,向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会、党委投诉,请求处理此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调解解决的方式是贯穿整个解决过程的,但是这些部门很可能以你已经到劳动仲裁申诉了,而不积极与你调解。 解除合同后应该及时将档案转移到职业介绍中心或者人才交流中心。以便继续求职。如果暂时不能或者不愿意马上取得新工作,而且解除合同不是因为严重违纪,你可以通过单位将你的档案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劳动科,你可以领到部分失业救济金! 如果公司是因为你严重违纪而解除劳动关系,那你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了。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马国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