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4年录用公务员复试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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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1/17 10:57 新华网 | |||||||||
一、复试办法 复试分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分步进行。其中专业笔试按考生与职位6:1、综合面试按考生与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录用人选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组织考察情况,从身体健康的考生中择优确定。
二、专业笔试 1、参加专业笔试考生范围:报考教育部职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度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在145.8分以上,行政能力测试符合人事部分数合格线要求的人员(名单附后)。 2、专业笔试形式:笔试分教育行政能力、外语两门。报考非涉外职位考生的外语成绩只做参考。 3、专业笔试时间、地点:2004年2月10日全天在北京语言大学(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乘375、331、826、726、951、743路公共汽车可抵达)考试。上午9:00-12:00考教育行政能力,下午2:00-5:00考外语。考场设在北京语言大学。 三、综合面试 1、参加综合面试考生范围:根据考生专业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要求,确定参加综合面试考生人选。参加综合面试考生的名单将于2月13日下午在教育部政府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考试安排: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于2月14日下午4:00在教育部(北京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西单购物中心对面路口内300米,乘多路公共汽车、地铁在西单商场站和西单站下车均可抵达)办公楼主楼门前集合,到我部指定地点集中住宿两天(2月16日中午结束)进行面试、体检。综合面试期间食宿由我部负担。 四、注意事项 1、列入后附名单的符合专业笔试条件人员请于2月1日之前回复以下E-mail:renshi@moe.edu.cn进行确认,写明是否按期参加复试,并留下本人手机、呼机号码或其他电话联系方式;所学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还应在确认邮件中注明所学语种,以便安排相应语种的外语笔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弃权。 2、参加专业笔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进入考场前将进行检查核对,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时迟到或缺席视为弃权。 4、录用考生名单将于2004年3月15日前在教育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网址:http://www.moe.gov.cn。 教育部人事司 二OO四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