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调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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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2/03 15:1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从玉华) 华中科技大学作为全国22所首批高考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单位之一,调整了2004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仍将控制在全校总招生规模的5%以内。 今年华中科大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有3大调整:招生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再指定具体中学;取消指标限制,学生可以自荐;不再对被选录对象的入选条件作硬性规定。 据悉,去年华中科大划定的选拔录取范围是湖北省的69所中学,2004年,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省重点中学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都具有被推荐、被选录资格。该校还取消了去年规定的对选录对象的综合素质排名及指标限制,凡具备该校选录条件的学生,既可通过所在学校推荐,也可自主申请、报名。 今年的招生范围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0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地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据了解,入选考生须参加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要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 招生对象也“放宽”,改变过去“过细”的做法,将6个硬性条件压缩为3个“宽口径条件”: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在某一方面(如学科竞赛、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者;综合素质突出者。 与去年不同的是,2004年华中科大的自主选拔录取还将对所有入选者进行复试,以核对入选者能力或成绩的真伪。 据称,2004年这种“宽口径”调整,并不意味着自主选拔录取标准的降低,而是为了扩大自主选录的范围,选拔出更多优秀人才,使现行的高考招生方式逐步过渡到真正的自主招生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