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与巴黎第二大学2004年硕士调剂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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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3/23 11:20 新浪教育 | |
生源已满,不需调剂!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上海大学与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合作培养欧盟法和法国法法学硕士,2004年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上进心强;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有较强的外语基础,参加2004年全国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 二、招生名额 2004年招生30名。 三、录取方式 1.本次招生以专业调剂为主; 2.对于报名材料初审合格者发面(笔)试复试通知书; 3.面试包括英语及综合能力,法方派代表参加,笔试以国际法为主; 4.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结合面(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入学资格最终由上海大学与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共同认定。 四、培养模式 1.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二年半,另加法语强化培训半年,由法国巴黎第二大学与上海大学共同选派资深教授授课;中法双方互相承认学分。 2.整个培养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学习,时间为二年,其中半年强化法语,达到赴法国学习的水平。第二阶段在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学习,时间为一年。 五、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通过全部课程及毕业论文答辩,获得中国法学硕士学位,同时将获得由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授予的DEA文凭或DSU文凭。 六、咨询 时间:3月15日—4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人:戴老师,张老师 电话:(021)69209385,(021)69208702,传真:69207942 通讯地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201701 网址:1、yjsb.shu.edn.cn 公告栏、招生信息栏 2、www.sacipl.sh.cn(新闻公告栏) 七、培养目标与就业前景 随着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步伐的加快,上海迫切需要既懂国内法又掌握国外相关法律的专门人才。欧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经济贸易集团,法国是欧盟的重要成员国之一,上海已与欧盟及法国有着广泛的经贸往来,同时也面临来自欧盟的各种国际诉讼和法律领域的挑战,亟需精通中国、欧盟法和法国法律的高层次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本专业的研究生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 上海大学 2004.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