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通例与特例:大学改革的一个技术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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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4/13 10:41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通例与特例:大学改革的一个技术性问题 龙希成:通例与特例的分别还是很重要的。像科斯50年才被人发现他的才能,沈从文、钱穆和梁漱溟则是没有博士学位的典型的文史哲成才人物。现在一定要求有博士学位,这中间的通例和特例的关系是什么? 张维迎: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想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一是社会本身在进步,社会进步、科学发展到今天,一个基本趋势就是越来越要求基本的知识积累。所以,你不能因为历史上某个时代没有博士,现在也不能要求博士,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孔子大学都没上过,是不是我们干脆连大学毕业的要求都可以不要呢?这样的思维忽略了科学的进步已越来越形成一些规范性的东西,学位要求实际上意味着后来的人必须站在前人的肩膀上。 再说句玩笑话,古代人连裤子都不穿,我们现在是不是也不要穿裤子呢?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历史套现实。华罗庚是数学大师,没有上过大学,这是事实。但今天,没有上过大学的人要成为华罗庚恐怕是没有希望了。我们不能再让数学家从一麻袋一麻袋的业余数学爱好者的来信中挑选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了。 龙希成:的确是这样。美国联邦党人潘恩讲过,人在小时候吃奶,难道长大以后就不能吃肉吗? 张维迎:第二,特殊人才要靠特殊手段去发现。这种特殊的手段一定要和通常的手段不太一样。但是,假如说首先没有这些通常的手段,那我们怎么去选人?每年申请到北大教书的可能有成千上万,谁有那么多的时间精力来选定这些人?所以学位要求可以看做是一个初选,把范围限定到一定的程度后,选人的工作量就大大降低。至于特殊人才,他会有特殊的办法冒出来,但是特殊就得要拿出特殊的东西来看。你不能说自己没有博士学位也会有大成就,那请拿出你的大成就来,给人去评评。如果拿不出大成就,只是嘴上认为自己有这种才能,那不行! 赵晓:制度通常是适应于一般情况的,特殊情况需采用特殊制度。 张维迎:可以这样来思考通例与特例的问题。在统计学上,有第一类错误和第二类错误的区分,第一类错误就是我们可能接受一个错误的东西,第二类错误是我们可能拒绝一个正确的东西。这两者都意味着犯错误。那我们就对这两个进行权衡。我们现在的办法,包括对学位的要求,可能会拒绝一些优秀的人,但是犯这个错误的可能性,远远比没有这个要求之后,接受错误的人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所以,我们的办法就是合理的。对特殊的人才,我们只能用特殊手段去选拔,但这些特殊手段也只能作为通常手段的补充而不是主流。 法律上,一种主张叫“无罪推定”。按此规则,有时候一些罪犯你没有办法证明他有罪,结果他就成了漏网之鱼。但是这个制度比“有罪推定”好。因为“有罪推定”先假定你有罪,除非你证明你无罪才会被释放。但你证明起来很困难,这样很多的人会受冤枉。相比较而言,还是“无罪推定”的制度为优。这样的智慧也应该是我们考虑通例与特例时的智慧。 古往今来,人类社会可以说没有一个制度是完美无缺的。人类的智慧在于懂得去选择相对最优的制度。相比于把特例当通例的办法,北大的解决办法更优。 赵晓:看来,大学的改革也像其他改革一样,制度创新不存在最优(optimal),只能选择次优(Second Best)。 张维迎:没有最优就选择次优。我们作选择,只能在几种备选方案中去选。 放弃学位要求,可能把没有学位的人选上,但是可能把很不优秀的人选得更多,代价太大。 赵晓:讨论至此,我想我们应该能同意,单纯指责一种改革方案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真的是不够,你得说出备选方案更优,才有替代已有方案的可能。 张维迎:所有制度都只能针对通常情况,因此必然有其缺陷,但我们还可以通过针对特例制定专门条文的办法减少缺陷。 比如,对于特殊人才,北大方案规定,特别优秀的人可以不受学历、年限的限制破格录用、提拔。这意味着对于无博士学位的人,方案并没有一概排除在外。方案把这个写成例外,是为了在执行起来严格要求,免得把太多不合格的人选进来。 你说你就是只有小学毕业的钱穆,那很好啊!我相信钱穆按现在的改革方案,一定能当北大教授。但是,有太多的人以为自己是钱穆了。遗憾得很,钱穆在一个小学校教书,都能做出那么伟大的成就,我们许多人在大学那么多年都做不出像样的成就来,那你有什么资格跟钱先生攀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