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八百违约金一万 外地生落户心切签黑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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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4/30 10:14 新闻晚报 | |
月薪只有八百元违约金却要一万,因为急着要在上海落户,一些外地大学生与单位签下“不平等条约”。 小李是外地某大学毕业生,毕业前为了能使自己顺利进入上海,他与上海一家公司草签就业协议。公司答应把他的户口在上海落户,并支付相关费用,但违约金要一年一万元。明知不合理,小李还是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进了公司,小李很快发现,自己的待遇标准远低于上海的“行价”———每月工资800元。不久,小李就向公司提出辞职。眼见留不住他,公司同意了他的辞职要求,但双方在违约金问题上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很快小李就被另一家外资企业录用,一个月后,他被原公司告上了劳动争议仲裁庭。 仲裁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小李认为,户口入沪是因为自己符合国家相关户口进沪的政策,不是原公司所提供的“特殊待遇”,而且违约金与工资收入及公司支出相比,有失公平。 公司认为,公司不是外地大学生进沪的“跳板”。大学生是公司出资招用,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他在签订时是认可的。最后在法院调解下,小李无奈支付给原公司一万元。 劳动法苑律师王萱说,目前,用人单位出资让大学生在上海落户,这种情况能设定违约金。许多用人单位也抓住外地大学生急切留沪的心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长时间的服务期和高额的违约金,实际上用人单位在大学生落户这个问题上仅支出几百元费用。 她说,外地大学生在办理户口进沪时,费用最好由自己出,如果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数额也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徐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