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招公务员 报名时间:5月8日-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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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5/08 10:4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济南4月30日讯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各级机关的实际需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各级党政机关2004年度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lt;/p> 在职人员报考省直机关,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山东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凡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农民合同工),符合条件的报考我省各级机关时不受户籍性质限制。根据工作需要,2004年部分国家计划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名和考试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4年5月18日-24日;报名网址:www. r s k s . s d r s . g o v . c 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内容为担任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时间定于6月5日。 三、录取办法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试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实际录用前社会公示。 四、录用后的待遇面向社会招考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