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4年MPA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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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7/14 11:14 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 |
南京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首批24所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培养院校之一。自2001年我国开始MPA培养工作以来,南京大学已连续3年位列入学考试总分平均分前3名。为适应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南京大学的MPA培养本着“高效、服务、热忱”的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学科特点和学科优势,按照政府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与管理、市政管理、教育管理及新闻出版等专业划分培养方向,遵照“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积极探索MPA教育中的新方法和新模式,受到了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已成为南京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招收名额:300名 三、招生区域:面向全国招生,以江苏省省内考生为主。 四、学费: 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00元,不含教材及教学资料费。在读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均自理。 五、咨询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 电话:025-83594782 83597428 传真:025-83597428 电子邮件:mpa@nju.edu.cn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3592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