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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伊拉克蹲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08/13 16:40  环球时报

  我在伊拉克闯荡20年,经历了战争的硝烟和战后的动荡,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会成为混乱局面的牺牲品,在巴格达蹲了一回班房。

  被酒鬼“送”进警察局

  除了经营商场以外,我在巴格达开了一家名为“宴龙湾”的酒店。酒店里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酒吧,这里通常聚集形形色色的人:有前来享乐的达官贵人,有聚会聊天的公司职员,有买一瓶啤酒坐上半天的普通人,也有一些不太讲规矩的人。

  8月3日晚10时30分,我像往常一样,从商场来到酒店,准备把所有中国工作人员接到住的地方。虽然酒店离我们的住处不到200米,但为了确保安全,我每晚都要用车接大家回去。刚走进酒店,我就碰到一个经常赖账的酒鬼。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却还嚷嚷着要服务员赊酒给他喝。

  在我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后,他开始骂骂咧咧并动手动脚。这时,酒店里还有七八个当地人,他们都上来劝阻。哪知这个酒鬼居然嚷嚷说:“我的手机丢了!是酒店的人偷的!”

  酒店楼下每天都停着一辆巡逻的警车。这个酒鬼找到巡警,说他的手机被偷了。于是,巡警上来要带人到警察局接受调查。我当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一个人跟他们走了。

  到了警察局之后,负责调查的警官尔玛德中尉根本不听我的陈述,就照着醉鬼的一面之词,写了半页纸的“罪状”。大概觉得罪还不够重,他又加上一句:“偷手机可能是想搞爆炸”。写完后,他就把那个无赖放了,开始翻我的钱包,一边翻一边说:“我们是朋友,我会帮您的,只要您明白就行。”

  我确实明白他的意思,但我就是想看看,不花钱他们能把我怎么样?!我手下的工作人员都配有手机,难道我们会偷一个100美元都不到的手机?再说,我在这里合法经营这么多年,在社会各界都结交了不少朋友,我就不信没有公理。尔玛德看我实在不识时务,就狠狠地说:“那你只有被拘留了。”

  在“密封罐”里站了一夜

  我被尔玛德带到警察局的看守所。这是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屋子,里面挤满了人。借着微弱的灯光,我数了5遍才弄清,这里居然塞进了39人。

  这里的条件差极了,像一个密封罐,没有窗户,只有一个铁栅栏门可以透口气。有一个简易厕所,由于水泵坏了,已经好几天没冲水了。空气里混杂着臭气和汗味,令人窒息。我进去的时候是凌晨1时,里面的人几乎都睡了,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幸好我在国内是警卫连出身,站过岗,所以还能坚持。我两只脚不停变换着姿势,头两个小时还行,但我毕竟是50多岁的人了,时间一长就有点吃不消了。再看看四周,1米宽的地方躺着4个脑袋,没有平躺的,全部是侧着身体,一翻身就碰到了其它人。

  天亮了,“狱友”纷纷醒来,我才有了坐的地方。他们对我这个中国人感到好奇。他们说,前两个晚上这里关了56人,关40人不算什么。这里既有抢劫犯、绑匪,还有酒后驾车的、私藏武器的;既有伊拉克人,还有叙利亚人、伊朗人、苏丹人和巴勒斯坦人。“牢头”告诉我,他是前政权的警官,战后因为编造警员花名册被捕,拖了一年多没判,就在这里帮着看管嫌疑犯。

  8月4日早上7时左右,有人送冰块来了。伊拉克天气酷热,人们都靠冰块消暑。在巴格达市场上,一块冰卖1500第纳尔(1美元约合1750第纳尔),在这里却涨到了2500第纳尔,由每个人平摊费用。警察局除了抓人什么都不管,一日三餐都得“犯人”自己解决。大多数人都有家属送饭,我可就惨了,没人送饭,也没钱买附近餐馆送进来的盒饭,饥肠辘辘地等到下午2时,我才吃上了自己酒店送来的饭菜,解决了肚子问题,但我没敢喝水,因为上厕所的问题还解决不了。

  事情有了转机

  午餐过后,一名主管案件的中校把我找过去。他说:“我看了卷宗,你是中国人,又是一个公司的老板,怎么会偷一个连酒钱都付不起的人的手机呢?这一定是陷害。”但他还是不肯放我走,理由是“法官已经下班了,只有法官同意了才能释放”。不过,他命令手下把我送到警察的休息室。

  接下来跟警察的接触,令我大开眼界。有的人知道我是酒店和商场的老板,就让我写条子,今后图个方便。迫不得已,我许诺给他们7条毛毯和一些衣服。

  我了解到,这些警察的服役期都很短,有的只有两个月,其中有不少人是冲着捞外快来的。这几天正赶上萨德尔的“马赫迪军”与联军展开激战,新组建的伊拉克军警部队都被要求配合联军作战。上级命令传来的时候,警察们谁也不愿意去战区。但平时派人到马路上巡逻,他们都抢着去。一名警察直言不讳地对我说:“现在境内的汽车50%以上是战后进口的二手车,很多车的证件都不全,很容易挑到毛病,这样就可以捞外快了。”

  见法官只用了1分钟

  8月5日早上9时,我们一行8人由持枪警察押往法院。我没有戴手铐,算是特殊照顾了。警察局租了一辆面包车押送我们。可笑的是,司机的弟弟也是“犯人”中的一员。

  法院里什么人都有,最多的是“流窜律师”,他们到处问人是否需要法律帮助。带队的少尉警官主动给我介绍了一名律师,他俩拍着胸膛保证“你一定会没事的”。其实,我在去法院之前就得知,警察局局长已经给法官打过电话了,根本不需要什么律师,但在警察的要求下,我勉强同意花钱消灾。

  8人当中我是最后一个被传讯的。前面7人有5人被释放,还有两人因警察局忘记送材料又被押了回去。法官朝我那半页“罪状书”瞟了一眼,什么都没问,就说了句“释放”。从我进法官办公室到出来,前后不到1分钟。

  一出来,律师就要100美元。我拿出50美元对他说:“要就拿走,不要就去告我好了。我一分钱也不会多给。”他赶紧收下钱,满脸不高兴地走了。

  法庭判决后,我返回警察局办理结案手续。所有警察都来祝贺。局长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不要给这帮家伙任何东西,不要惯坏他们。看着局长像个清官,我要求把被扣的东西还给我。随后,当着局长的面,尔玛德把手机还给我,但钱包却没有还。在我的再三坚持下,他很不情愿地把钱包交出来,但里面的几百美元和几万第纳尔都不翼而飞。局长问:“钱到哪儿去了?”他回答说:“这里不安全,我拿回家了。”为避免节外生枝,我只好说:“把钱包里的证件还给我就行,那些钱就给弟兄们花好了。”

  这次经历令我终身难忘。通过它,我想告诉准备前往伊拉克经商的同胞,赴伊经商的条件还不成熟。目前,伊拉克的法律还不够健全,虽然伊临时政府对刑事犯罪的打击比较严厉,但由于无政府状态延续的时间太长,治安仍比较乱。最后,我想提醒一点:伊拉克的重建项目多,但骗子更多,只有跟政府部门签约才是可靠的。前几天,17名福建同胞替人装修的工程款和货款就被骗了。我希望,发生在他们和我自己身上的事情不要在同胞身上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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