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司考名师教程-国际私法》(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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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17 18:02 法律出版社 | |
国际私法的范围 一、国际私法主要研究的问题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关系,但并不是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所有问题都由国际私法来调整,国际私法主要研究三方面的问题: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问题、法律冲突问题(法律适用问题)、国际民事诉 二、国际私法规范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是确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内国民商事领域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和状况的规范。一般规定在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中。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主要规定外国人在内国可以从事哪些民事活动,享有什么民事待遇,或限制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某种民事活动,不得享有民事权利或待遇。从性质上说,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属于直接规范和实体规范。 (二)冲突规范 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国际私法规则”。指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调整的规范。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所规定的规范大多是冲突规范。例如,该法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冲突规范是法律适用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其特点是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一种间接规范。 (三)统一实体规范 又称“统一实体私法规范”,是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统一实体规范的出现晚于冲突规范,由于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随着国际交往的频繁,国际私法仅依靠冲突规范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已不能满足需要。直接规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实体规范应运而生,各主权国家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国际条约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涉及各个领域,如上述提到的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此外国际惯例中也规定了大量的统一实体规范,如《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 (四)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 主要包括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在审理国际民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程序规范。主要解决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中规定的程序规范。 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是指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以及仲裁参与人对发生在各种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争议进行仲裁解决时所遵循的规范。主要涉及仲裁范围、仲裁协议、仲裁员、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的内容。如我国《仲裁法》中的规定。 实例演练 下列规范中属于冲突规范的有哪些? A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B合同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 C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对冲突规范概念的理解,冲突规范是规定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调整的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与义务,是间接调整规范。本题中AB两种规范指明了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是冲突规范。C规定的是管辖权问题,属于国际诉讼程序规范。D规定了买方的义务,属于统一实体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