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学术宪章” 高校开学术道德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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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27 11:49 北京娱乐信报 | |
昨天,历时三年完成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学术宪章”。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葛剑雄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学术腐败是变相的贪污,浪费了纳税人的血汗钱。 权威发布 高校要开学术道德课 教育部社政司副司长袁振国透露,《学术规范》应当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特别是研究生与学位教育的最基本的学术入门课程,有条件的大学,要争取开设学术规范的系统课程或者系列学术讲座。 所有引文均需加注释 这部《学术规范》称,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否发表,无论是纸制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评审慎用“首创” 《学术规范》称,对学术成果的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对评价意见负责,并对评议过程保密。 记者调查 学生学术不端没学位 据了解,各高校可根据这部学术规范,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学术规范及实施办法,并对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加以监督和惩处。袁振国告诉记者,学术不端行为可以由学校专门机构来认定,也可以借助校外学术机构来鉴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北大中文系今年有90名毕业生,其中有9人没有拿到学位,大都与学术不规范有关系;清华大学每年也有大约8%的学生拿不到学位,大多数也和学术不规范有关系。 昨天,清华大学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下有一个学术道德委员会,履行受理举报、调查之职,如果教师抄袭属实,将会受到警告、记过、降级、开除公职等处罚。” 《北京大学教师学术纪律规范》规定,对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等违反学术纪律的行为,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或开除等纪律处分。在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对有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名家点评 一篇文章5人署名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李强教授:一些大学中,学生的作业是从网上下载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学术道德,这和教授的不重视学术规范有关系。一些学生写的论文,导师的名字往往署在前面。某大学一篇论文,有5个人联合署名,只有署名在最后的才是真正的文章作者。 教授不教什么叫抄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学术批评网主持人杨玉圣:名校招收到许多优秀的考生,这些学生不是天生就会抄袭的,板子不要打在学生身上。我们的大学教授没有学术道德的责任意识,生之错,师之错,一些大学教授本身就不懂得学术规范,没有把学术规范引进教学中,学生不知道什么叫引用,什么叫抄袭。 学术腐败糟蹋纳税人血汗钱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葛剑雄教授:学者用纳税人的钱搞研究,学术腐败是变相的贪污,浪费了纳税人的血汗钱。国家投入的经费当然不能贪污和腐败,但如果不确立基本的学术规范,难免会出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伪劣产品,或者只是大批量的低水平重复,这些同样是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 新闻回放 2004年:副教授学术剽窃被解聘 北大英语系副教授黄宗英因学术剽窃行为,被院方解聘。《北京大学英语系有关黄宗英学术违规问题的定性意见和处理意向》显示,今年1月起,北大英语系学术小组对黄宗英1999年至2003年期间的学术成果审查发现,“所有发表著作均有明显剽窃问题,且程度严重,面积大,有严重剽窃情节的文章达20篇”。 2002年:教授抄袭被撤学术职务 一部北大教授王铭铭撰写的《想象的异邦》中,约有10万字与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的《当代人类学》(中译本)几乎一模一样。身为北大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的王铭铭已因剽窃被严肃处理——学术职务被撤销。 信报记者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