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教育部首部“学术宪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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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27 15:55 北京晨报 | |
“学术不端”有了明确定义 记者看到,《规范》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都作了规定。 其中不少具体规定都专门针对目前学术界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在学术界中常见,引 对一直流传的“学术不端”说法,《规范》作出了明确定义:今后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行为都将被划为学术不端行为。近段时间学术成果的署名混乱问题也在《规范》中受到约束:“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术评价慎用“重大突破” 《规范》中还建议,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研究应区别对待:“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为基本标准。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对一些评审意见中频繁出现的“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规范》也建议慎用。 学术批评权力获得肯定 此外,国内还不太流行的学术批评也被引进《规范》之中——“学术批评应该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行使学术批评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力,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或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