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杰尔语文教师奖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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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17 19:46 华美杰尔教育研究所 | |
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委托,作为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ZHC)的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华美杰尔教育研究所决定:从2004年开始为ZHC设立“华美杰尔语文教师奖”。该奖项的暂行办法如下: 1、ZHC每季度测试成绩发布后,取分数最优的前6位考生(含并列)作为初选获奖考生。 2、主办单位书面通知获奖考生,要求其选定自己的获奖教师。 3、请考生选择一位对自己母语学习影响较大的语文教师作为获奖教师。 4、考生需首先联系自己选定的教师,征得其同意后将教师的姓名、联系方式通知主办单位。 5、主办单位书面通知获奖教师。 6、建议获奖考生撰写一句感言和一篇短文,表达对教师的感谢,并授权主办单位在ZHC网站和媒体上使用。感言将被镌刻在教师的奖杯上。 7、建议获奖教师撰写一篇短文,讲述自己从事语文教学方面的体会,并授权主办单位在ZHC网站和媒体上使用。获奖教师可以自愿提供一张本人近照,授权主办单位在ZHC网站使用。 8、如获奖考生放弃参加此项活动,按分数依此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