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钱财 毁名誉--美国奖学金网络骗局(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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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2/01 16: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灰色区域 这些受骗学生申请奖学金时间是1999年至2001年之间。他们无人知道,洛杉矶地区商业规范局之前早把“美国全国学者协会”列入“商业表现不良”名录。 数名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向所在州和联邦机构投诉。尽管如此,这个协会仍继续在其 “美国全国学者协会”的活动违法吗?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资深律师格雷戈里·阿什说,联邦贸易委员会记录中有5起“美国全国学者协会”相关投诉,至于它的行为是否违法,则取决于它与申请者所拟的细节规定。 “这是一个灰色区域,”阿什说。美国全国大专院校招生顾问协会公共政策部主任戴维·霍金斯说,如果“美国全国学者协会”确实违法,那么它与一般奖学金骗局违法也有所不同。一般奖学金骗局中,冒牌“专家”往往建议申请者缴纳数百美元乃至数千美元,诱饵是超过这一数额的奖学金。而一般奖学金骗局的设局者得手后不大会继续“折磨”其受害者。 来无影去无踪 霍金斯说,“美国全国学者协会”区别于一般奖学金骗局之处还在于其源头不确定。 “美国全国学者协会”在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华达州施骗。它狡猾地向加州和内华达州公共管理当局递交错误或不存在的地址以及打不通或毫无关联的电话号码,以此手段逃避检查。 “美国全国学者协会”在加州公司注册文件上个人姓名只有一个,就是洛杉矶律师F·安德鲁·阿菲菲。他是这家机构委托的“法律事务代理人”,也就是受其委托、代其接受传票的人。 阿菲菲11月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只是“过去曾代他们打官司”。阿菲菲以“依法遵守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约定”为由,拒绝透露“美国全国学者协会”高层的姓名。 商业规范局保存的“美国全国学者协会”相关文件中“第一联系人”是“H·博格施泰特”,但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电话和住址记录中均查无此人。 霍金斯说:“如果你使用公共手段,比如因特网,而你的名字又没什么特别,长时间操作而不暴露的可能性为90%,甚至是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