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角度九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但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无法做到产权明晰。请对此加以分析
【答案要点】
(1)产权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出现的经济范畴。产权主要是指财产权或财产
权利
,是以财产所有权为主体的一系列财产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及其衍生的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让渡权等权利。现代意义上的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对各类财产的所有权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包括物权(对物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股权(对股份、股票等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和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财产权等。
(2)产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独立性,产权主体拥有自主运用产权的权利;二是排他性
,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可侵犯;三是流动性,产权主体可以通过产权流动、重组,谋取产权收益最大化;四是可分性,产权所包含的一组权利可分割组合使用。
(3)产权和所有制有密切关系又不完全相同。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等归个人、阶级、集团或
社会所有的制度。在所有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关系或财产关系的法律形式——财产所有权。因此可以说,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4)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一个核心问题是要建立企
业的法人财产权。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建立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关键,也是理顺国家与企业关系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
(5)我国的《公司法》都对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
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这一界定,为理顺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首先,界定了出资者的所有权。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其他任何人(包括法人)都不能对国有资产行使所有权,这是理顺产权关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其次,界定了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这里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就其内容来说,包含着企业对自己法人财产的所有权,以及
其他的各项权利: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可见,那种认为国有企业无法做到产权明晰的说法,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