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
一、报名资格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前50名)以上者;
2.教育部指定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中的优秀生(年级排名前30%);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有关著作经名师亲笔推荐并经学校专家组审核认可者;
6.在国内或国际上发表了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论文(限第一作者),经专家组审核认定者;
7.经中山大学专家组审核认定的各种专利或发明创造者;
8.在各省级重点中学中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经所在中学推荐、中山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予以确认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自荐或由中学推荐,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把相关材料寄到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经学校审查符合条件者,需参加学校于2005年3月5日统一组织的自主招生文化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四、自主招生计划为80人。录取时高考成绩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加10分进行专业录取;高考成绩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且不低于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学校增拨预留计划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