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邮编:100073
电话:63445624
网址:www.acto.org.cn
一般规定: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中等艺术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各级各类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以报名之日为准);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2.北京考区报名时间为各系专业考试前4日,地点是本院招生办公室,南京考区报名时间在2月中旬,地点在南京市宁海中学(龙江小区港龙园1号);温州考区报名时间在2月中旬,地点在温州市技工学校(矮凳桥70号)。南京、温州考区仅限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
3.报名手续:报考者须向本院招生办公室购买招生简章。南京、温州考区考生可直接在南京、温州考区报名点购买简章(含报名登记表,每份成本费5元)。
4.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备齐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考生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逐项填写清楚);所在单位(学校)或街道办事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的复印件(须注明身份证号);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四张。报名考试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以上所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还。
5.报名材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者,我院即发“准考证”。考生均要按准考证规定日期、地点赴考。逾期不到者即作弃权处理,一律不予补考。
6.各专业考生,均参加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时间以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科目进行。理科考生数学成绩记入总分。我院各专业文、理科兼招。
7.我院将于3月20日前,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考生可登录我院网址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8.我院各专业的培养方式,均按国家并轨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培养生。
9.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达到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文化成绩和外语小分达到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10.我院将于8月15日前后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院网址查询录取结果。
11.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地区。
12.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手续、考试作弊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即退回原地区。
单科成绩: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和国际文化交流专业要求英语小分;报考数码影像设计、灯光设计的文科考生数学成绩作参考分。
外语语种:我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收费标准:学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80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表演、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等专业10000元/年。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如有调整,均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新标准执行,我院将在录取通知书附件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