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
邮编:130012
电话:0431-5947183
网址:www.ccit.edu.cn
一般规定:
1.为保证我院新生的总体素质,录取调档时,按本科不低于120%、专科120%的比例调档。
2.根据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目前的投档办法,录取时,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安排专业时,严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的成绩,以院校志愿顺序,按照专业第一志愿择优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满足专业志愿级差要求时,专业其他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一同择优录取。
4.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各有关省(市)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折合的综合分数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在本省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专业要求:我院建筑学专业招收的考生须有徒手画作品;填报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身体条件:身体素质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单科成绩: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
外语语种:报考我院英语、计算机类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其他专业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分数级差: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
优惠政策: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艺体育尖子、科技发明获奖者以及有达到原国家教委(87)教高008号文规定的田径、篮球专长的考生优先录取,除此之外的按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录取规则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