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电话:021-62373266
网址:www.dhu.edu.cn
一般规定:
1.对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3.按我校在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则根据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的志愿顺序及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专业(专业大类)志愿安排:按考生全国统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专业(专业大类)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对全国统考成绩相当的考生,综合考虑其能力、素质、身体条件及本专业(专业大类)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英语专业录取考生须参照其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5.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含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的考生须在全国统考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6.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此基础上,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即全国统考成绩的原始总分,含数学,经折算后按50%计,专业考试成绩按50%计,两者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其全国统考外语成绩须达到该科满分成绩的40%;艺术设计专业(中日合作班)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同时参照其全国统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专业的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优惠政策:对符合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加分或降分后其总分达到我校在该省的投档线,在同等条件下录取;对参加我校艺术特长测试并认定为特长生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给予优惠录取待遇;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我校调档线内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
收费标准:学费:一般专业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轻化工程专业(中德合作班)每人每年人民币12000元,艺术设计专业(中日合作班)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人民币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