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家:一手增加工资,一手严格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社会对在职老师兼职家教的事已有共识,就是: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老师的做法无可厚非。许多教育专家也不赞成立法禁止的方式。民盟广东省委教育委员会主任、新华教育学院副院长汪国强就认为,立法禁止老师有偿家教不合理,也不
现实。并且“堵”也不是办法,关键还在引导。学校应鼓励老师多投入时间和精力教学,并给敬业的老师评先进、发奖金。学校要严格评估老师的教学质量,也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比如让学生选老师,教学上精力投入少的老师出于忧患感,可能会注意一些。
对于有些老师上课留一手的现象,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副主任王蕙建议,可以成立一个由学校或政府介入的中介机构,来统筹安排想做家教的老师,这样老师和学生不是一个班级的,上课留一手的情况就会减少。这样做也能解决有些家长找不到好老师的问题。
同时,有专家指出,在职教师愿意兼家教,也和老师工资较低有关。王蕙说,老师工作量很大,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绝大多数老师都在十一二个钟头。而待遇却偏低,虽然广州加过几次工资,但和同等学历的公务员相比,还是偏低。“如果能进一步提高老师工资,我相信大多数老师是会把精力放在事业上的。并且,如果老师工资够高了,再立法禁止老师带家教也就合情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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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在职老师家教问题,今年初浙江不少地方出台了限制性文件。常山县规定:所有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准带所任班级学生,每个教师带全托型学生不得超过3名、钟点型不得超过5名,家教内容要注重个性发展,不得提前上新课,不准强制向学生推销资料。浙江各地还出台了相应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如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本县各类学科竞赛命题和担任评委,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将被调离工作岗位,对因教育失职、管理不严造成本校教师违反规定的领导,将作出严肃处理。
武汉:武汉市从2003年初开始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严重的予以解聘。他们将规定明确写入教师聘用合同,一旦发现,首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数次劝说仍不改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予以解聘并且考虑取消上级监管机构的评优资格。
南京:南京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限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 (文/本报记者夏杨 实习生房健全 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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