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全面系统知识,能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从事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学、文献的教学、研究、编辑、翻译、新闻、文学创作等方面工作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民族语言、文学、文献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
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有关民族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以及与专业有关的新闻、历史、哲学、艺术、计算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行政管理学、文书学、逻辑学、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能阅读古典文献;
4.了解我国关于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
6.掌握有关民族文献资料的查询方法,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有关民族语言史、古代汉语、有关民族现代语言、
现代汉语、汉语—民族语语法对比、文学概论、有关民族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有关民族历史、有关民族文字史、有关民族文写作、中国文献学、有关民族古籍概论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有关民族语言实习、翻译实习、语言调查等,一
般安排8周左右。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蒙、维、朝、哈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师范类)
本专业师范类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主干课程、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同上。
开设院校:贵州民族学院 云南民族大学 西藏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喀什师范学院 伊犁师范学院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 延边大学 广西民族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等。